【警钟长鸣】第26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作者:哈尔滨音乐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来源:    时间:2021-11-30   点击数:

案例1.贺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案

贺某,中共党员某县国有农场主要负责人2020年2月,该县为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给各单位配发了电子测温计、消毒物品等防疫物资,要求安排专人对进出人员和车辆逐一进行查证、测温和登记,对公共区域定期进行消杀,并向单位职工及时下发防疫物资。此后,贺某召开会议传达了相关要求,派人领取了防疫物资、制作了进出人员和车辆登记表,并安排2名同志在门岗处值守。贺某认为上述工作已经落实了疫情防控要求,遂不再过问具体落实情况,也未对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开展情况进行检查。2月20日晚7时前后,该县纪委监委疫情防控监督检查组在实地检查中发现,该农场存在门岗处值守人员脱岗、未在门岗处配备电子测温计和消毒防疫物品、未按规定对人员和车辆进出情况进行检查登记、带班领导对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不了解等问题,随即要求进行整改。2月21日,贺某在未认真核实整改情况、也未进行集体研究的情况下,直接签批并向县纪委监委监督检查组报送了《整改报告》,称存在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2月26日下午5时前后,监督检查组再次进行实地检查,发现该农场仍然存在未对出入车辆和人员进行检查登记、电子测温计存放在储藏室、门岗处无人值守等问题,导致疫情防控工作存在严重隐患。5月16日,该县纪委经审查,认定贺某作为农场主要负责人,对疫情防控工作仅作一般性安排,未及时督促抓好落实,工作浮在表面、流于形式,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隐患,应负主要领导责任,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贺某作为农场主要负责人,虽然召开会议传达了工作要求、领取了防疫物资、制作了登记表并安排了值守人员,但仅仅是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在实际工作中没有见诸行动,防疫物资未按规定保管使用,所谓的登记表、值守人员和防控措施也都是流于形式,是用形式上的“表面文章”代替扎扎实实的落实,造成严重隐患,应认定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案例2.防治水痘疫情走过场8名相关人员被问责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纪委监委通报了区疾控中心传染病防制科主任来芬华、副主任李骏等8人不正确履职、干工作敷衍应付走过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值得领导干部引以为戒。

2018年11月上旬,萧山二中高一年级陆续有学生出现水痘病情,学校政教处副主任徐某认为水痘是常见病,只向当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了通报。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直到过了5天才派人去现场查看,索要一份患病学生名单,开具《现场指导书》,既未核实患病学生名单、询问发病原因和症状,也未对发病学生进行细致检查,更没有落实消毒等防控工作。

3天后,同一班级又有6名学生发生水痘,学校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这才紧张起来,先后将情况报告区疾控中心。

“水痘嘛,虽然传染性强,学生回家隔离治疗几天会自动痊愈的,如果实在急的话我明天过去看一下。”12月6日,区疾控中心传染病防制科副主任李骏接到报告后轻描淡写地说。随后,李骏向科主任来芬华汇报,来芬华觉得没什么异常,简单交代了几句,安排李骏等人于次日进行调查处置。

第二天,李骏一行到萧山二中调查处置水痘疫情也仅限于例行公事、走马观花。他们粗粗听完学校介绍,来到个别教室,看看学生身上有没有“红点”,然后填填文书,整个调查处置过程“快速”结束了。临走时,李骏还象征性地交代学校做好通风、消毒、隔离等工作。

由于防控工作敷衍了事,搞形式走过场,在校学生的水痘病情不仅没有及时得到遏制,还呈现蔓延态势。随着萧山区纪委监委调查工作的深入,学校相关人员都不得不坦白自己对工作重视度不够、不按规定向区教育局报告、不及时落实防控工作等问题。

经调查核实,萧山区纪委监委责成区卫健局、区教育局依纪依法分别给予来芬华、李骏等3人警告处分,其他5名相关人员分别受到诫勉、责令检查等问责处理,并在全区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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