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钟长鸣】第27期——违规操办婚庆事宜案例

作者:哈尔滨音乐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来源:    时间:2021-11-30   点击数:

例3.夏某违规操办其子婚庆事宜案

夏某,中共党员,某乡副乡长。2020年9月,夏某在其子结婚时,邀请该乡政府5名下属参加婚宴,收受该5名下属所送礼金2.5万元。经查,夏某与上述5名下属没有礼尚往来。同时,夏某还邀请25名亲属参加婚宴,收取礼金3万元。夏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2.5万元被收缴。

在本案中,夏某作为副乡长,邀请与其没有礼尚往来的5名下属参加其子婚宴并收受礼金2.5万元,可以认定为“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庆事宜。需要指出的是,夏某还邀请了部分亲属参加婚宴,经审查核实,这些人和夏某之间不存在职务上的隶属、制约关系,不是其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数额也没有明显超出正常的礼尚往来水平,对于这部分情节不宜认定为违纪违法。

案例4.赵某违规操办乔迁宴案

赵某,中共党员,某村党支部书记。2020年1月,赵某及妻子通过打电话、他人代为通知等方式,邀请亲友及本村村民参加以乔迁新居为名的酒席,共宴请30桌,收受225人礼金4.52万元,其中收受本村村民184人礼金3.41万元。2020年12月,赵北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金责令退回。

案例5.蔺某违规操办其子婚宴案

蔺某,中共党员,某派出所所长。2019年9月,蔺某为其子操办婚礼,婚嫁双方分4次累计宴请460人,违反了双方合办宴请人数累计不得超过200人的规定,并违规收受17名下属和管理服务对象礼金7800元。2020年12月,蔺景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金责令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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