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2022年“五一”、端午节 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作者: 来源:中共哈尔滨音乐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时间:2022-04-29 点击数:
全院各单位:
按照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工作提示》要求,为切实抓好疫情防控下的正风肃纪工作,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好我院“五一”、端午节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政治意识,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全院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近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从典型案例中深刻吸取教训,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压实主体责任,结合本单位实际,准确把握“五一”、端午节日特点,认真谋划部署节日期间纠治“四风”各项工作,细化举措、抓好落实。各单位负责人要切实担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头雁效应”,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从严教育管理,严明纪律要求,层层传导压力,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露头即纠、抓早抓小。要结合学院“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教师牢固树立廉洁从政、廉洁从教意识,大力弘扬新风正气,自觉抵制歪风邪气,打造风清气正、崇德向善的良好育人环境。
二、加强自我约束,严守纪律底线
要督促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切实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弘扬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的优良传统,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严禁使用公款或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组织参与各种聚餐、宴请、酒会,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或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搞隐蔽就餐聚会;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接受或赠送红包、节礼;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落实请示报告、请假报备、值班值守等制度。
三、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共同筑牢坚强屏障
目前,全国新增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仍在增长,部分地区疫情还在高位运行,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全院各单位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省委和学院党委的部署要求,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全体教职工要时刻保持清醒认识,强化防护意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坚决执行属地防疫管理,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减少私人聚餐、聚会,做好个人防护,规范好个人行为。
四、强化监督执纪,深入推动作风建设
学院纪委将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持疫情防控措施和严肃“四风”问题不放松,坚决整治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行动迟缓、消极应付、履职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对于“四风”问题,从严把握执纪尺度,特别是对顶风违纪、屡教不改、情节恶劣的,要依规依纪依法快查快办、从重处理,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为推动学院工作作风向严向实提供坚实纪律保障。
监督举报电话:0451-58597656,18646079379
监督举报邮箱:hyjiancha@126.com
监督举报信箱:学院主楼东、西实训楼二楼连廊处
中共哈尔滨音乐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