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中秋国庆期间落实中央规定精神纠“四风”树新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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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10-07 点击数:
全院各单位:
中秋、国庆将至,按照《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关于2022年中秋国庆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四风”树新风的通知(驻教纪监函[2022]105号)》文件要求,为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好我院纠“四风”树新风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筑牢廉政意识,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全院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近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引以为戒,厉行节俭,廉洁过节。各单位要根据中秋、国庆节日的廉政风险点,深入分析、及时研判“四风”问题抬头可能,对于问题倾向做好防范,统筹推进节日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各单位负责人要压实“一把手”主体责任,对本单位人员开展廉政谈话,既带头严守纪律,又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层层传导压力。
二、坚持身正为范,严明纪律刚性要求
各二级党组织要督促党员干部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严明纪律刚性要求,坚决做到“十个严禁”:严禁违规收送蟹卡蟹券、高档烟酒茶等礼品;严禁违规收受礼金、各种有价证券和电子红包;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借用下属单位或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严禁违规公务接待、违规吃喝;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公款旅游或使用公车、借用下属单位和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外出旅游;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参与黄赌毒等违纪违法活动;严禁违反疫情防控纪律聚集、聚餐、聚会;严禁值班值守脱岗、空岗、漏岗。
三、做好问题防范,加强监督执纪问责
各单位负责人要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的监督,坚决防止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学院纪委将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倡导厉行节约,坚决惩治享乐奢靡、铺张浪费问题,对节日期间发生的顶风违纪行为,一律严查快办,以严明的纪律筑牢纠治节日“四风”坚固“后墙”。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迎接党的二十大的胜利召开。
监督举报电话:0451-58597656,18686881500
监督举报邮箱:hyjiancha@126.com
监督举报信箱:学院主楼东、西实训楼二楼连廊处
中共哈尔滨音乐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9月9日